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07-05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近期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112号)。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本年度围绕第三代半导体、6G技术、人工智能、战略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氢能与储能等9个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每个科技重大专项下设若干重大攻关项目;每个重大攻关项目采取联合攻关方式组织,下设3-5个联合攻关方向;每个联合攻关方向由不同单位承担实施,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承担1个联合攻关方向,按照项目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项目总体目标;申报单位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报联合攻关方向。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1-2项重大攻关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

2.综合运用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竞争择优等组织方式遴选攻关团队,具体组织方式见项目指南(附件1)。

3.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4.项目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每个项目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20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预期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重大战略目标产品,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或重大战略目标产品。项目实施应包括全部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作风学风良好,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4.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牵头申报单位应与联合攻关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相关条件详见指南有关说明。

5.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41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定向委托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委托项目除外)。

6.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7.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8.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9.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安全生产、农业种业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10.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无申报账号的老师在系统注册后联系我处任俊楠老师。

2.项目负责人于712日前填写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发至指定邮箱。730日前报送纸质申报书1份至我处初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于83日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pdf

2.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3.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样式.docx

4.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书模板(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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