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逻辑————————吴延溢————————2024年12月18日13:30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10


报告题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逻辑

报告人吴延溢

报告时间: 2024121813:30

报告地点南通校区C411会议室/海安校区精207分会场

报告人简介: 

吴延溢,教授法学博士,江苏如东人。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法治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通大学基地执行主任,江苏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江苏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专家指导委员委员,南通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共南通市委法律顾问,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论证咨询专家,曾获得“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 荣誉称号。主讲的《宪法学》课程被教育部评为“精彩一课”;获得中共中央办公厅举办的“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题征文全国一等奖。

报告内容摘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逻辑是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它承继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融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同时,它也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