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次数:235

关于组织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持续提升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和解决国家、区域发展关键技术问题能力,助力江苏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包括三种类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

我校仅可申报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

二、申报领域

实验室申报须严格按照《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附件1)明确的领域和重点支持方向申请。本次申报建设的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集中围绕信息、农业、制造、医药、工程、能源、地球科学等7个领域,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与自动控制、农业基础前沿、生物育种、制造业基础、高端工业母机技术、健康照护、药物研发、智能建造、工程装备与工程软件、可再生能源与核能、多能融合与节能提效、深地资源探测、大气数据与信息技术等相关重点方向。

三、申报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不得重复建设。拟新增建设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60个左右,依据《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设定的领域方向申报。申报建设的实验室名称原则上不得与我省现有省厅级(及以上)实验室重复。

(二)加强内涵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实验室建设要坚持四个面向,发挥高校综合优势;要注重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强化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鼓励校地、校企合作共建。

(三)打造专职队伍,重用青年人才。强化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11日以后生),须全时全职(每年≥8个月),不得兼任其他省级(以上)实验室负责人;贯彻中央精神,大力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实验室成员中40岁以下青年人员占比不低于70%,鼓励并优先支持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实验室主任或研究方向、研究团队的负责人。

四、申报条件

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的申报范围为省(市)属本科高校。

1.依托学科应为校级以上重点学科,且符合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布局。

2.主要研究方向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属于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在本领域中具有省内先进水平,能承担和完成省部级研发项目。

3.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水平较高,有一支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研究、实验和管理人员队伍。

4.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5.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善,建设高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确保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有效运行。

五、建设保障

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采取省立校助方式进行,依托高校负责落实实验室建设经费,提供其他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

六、申报名额

我校限额申报2个。

七、申报材料

实验室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附件2,于42日前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交至我处,待我处审核无误后,实验室负责人于48日前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不超过100页,一式7份)交至我处。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doc

2.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43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