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3-05-06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委会: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发展我国教育科研事业,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基本要求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课题指南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教育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课题情况

(一)课题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1)国家重点课题(2)国家一般课题(3)国家青年课题(4)教育部重点课题(5)教育部青年课题(6)教育部专项课题(7)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

(二)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教育部青年课题为3万元,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经费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期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申报条件及限定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6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65日之前的,或在65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至()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七、申报安排

(一)本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55日至20236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请人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活页,于516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各一式1份交至我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docx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doc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