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迎评申硕创一流,加快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科技与产教合作处通过遴选,获得学校设立的重点培育四类项目,根据《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重点专项培育实施方案》(通理工〔2023〕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科研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科研重点培育项目分为四类:即国家级科研项目、市厅级科技服务团队项目、省级科技服务平台项目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项目。
二、项目数量与周期
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5—6项;市厅级科技服务团队培育3—4个;省级科技服务平台培育2个;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培育3—4项。每个项目培育周期一般为3年,即2023年3月—2025年12月。
三、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范围与管理
1.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项;市厅级科技服务团队资助经费15万元/个;省级科技服务平台资助经费300—400万元/个;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资助经费5万元/项。
2.资助经费建立专卡,分3次拨款,专款专用。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40%;第一年考核通过,拨付30%;第二年考核通过,拨付剩余的30%。
3.培育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原则上参照《南通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理工〔2019〕148号)执行,如果需要特殊支出,支出前预先与科技与产教合作处、财务处沟通,同意后方可执行。
4.培育项目资助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共同使用。80%的立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使用,20%的立项经费由职能部门负责对外交流统筹使用。
四、申报条件
1.国家级科研项目。我校在编教职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2019年以来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并结项;在五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1件授权发明专利可折算为1篇论文,20万字及以上的独著可折算为1篇论文。折算数不超过2篇。下同)
2.市厅级科技服务团队项目。团队由5—10人组成,团队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方向明确,力量较雄厚。2019年以来团队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3项,并结项;在五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0篇及以上,横向项目到账经费人文社科类3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以上。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且2019年以来有较好的研究成果。
3.省级科技服务平台项目。平台有较好的科研和服务地方工作基础,有对接行企的研究方向,有江苏省教育厅或南通市科技平台(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基地)支撑,2019年以来在科研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较好的贡献。平台负责人2019年以来有较好的科研成果和成果奖。
4.省部级科技成果奖项目。申请人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取得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2019年以来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二、三等奖2项。
项目负责人一般只能申报四类培育项目中的1类,硕士点建设单位可选报2类(仅限1人)。
五、项目的考核与验收
1.项目考核。培育项目每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当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业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2.项目验收。3年培育期满后组织专家验收,完成培育任务的予以结项;尚未完成培育任务的,可延期继续培育,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2年后仍未达到结项要求的作撤项处理。
六、申报报送
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条件确定申报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4),于4月10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我处初审。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和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分开装订。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国家级科研项目).doc
2.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市厅级科技服务团队).doc
3.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省级科技服务平台项目).doc
4.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