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学校配套1.8-3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资助每项1.2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12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未有账号的项目负责人于2月28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注册后及时与我处任俊楠老师联系。
(二)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2),于3月1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含附件材料)至我处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三)待我处审核确认推荐申报名单后,请项目负责人于3月27日集中将申报材料提交我处,同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材料。纸质材料要求:按照封皮、材料目录、项目申报书、附件的顺序,A4纸双面打印,胶状一式1份。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15962756978;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2.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