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科研成果,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本次共设立65个研究选题指南,每个专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
3.成果要求:申请人围绕研究选题指南自拟题目,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4.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任务的申请人下达立项通知书(立项即结项),并拨付课题经费。
二、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积极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
2.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请以“申请人姓名+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咨政报告”发至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学校审核汇总后向教育部呈递,教育部视情采纳刊发。咨政报告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3.请申请人于2023年6月25日前,填写《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