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第一批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0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并公布。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33家企业支持项目12201项。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师资培训等。
2. 申报流程
请申报人认真研读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简介》(附件1),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自行主动与相关企业进行联系,于2020年10月底前,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完成注册。因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时间节点各不相同,所以尽快完成注册并查看详细的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在项目平台上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下载《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各企业不同类型项目的申报书各不相同,本模板仅供参考,以平台下载为准),填写后于2020年11月9日前报送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扫描电子版上传至平台完成申报,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邮箱:lizhufeng@ntit.edu.cn
3. 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经费由企业提供,其中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3万元/项;师资培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1万元/项。
(2)学院申报数不限,但每位教师限额申报1项,有在研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不得申报。
联系人:李朱锋老师,内线:68857,手机:18706101085
附件2: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docx(仅供参考,以平台下载为准)
教务处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