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0-10-15浏览次数:1091

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

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苏科技规[2018] 133)、《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决定开展2020年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分设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发明奖、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优秀服务奖共三类奖项。每个奖项原则上不超过30个,分别设置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二、申报条件

我校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果的教职工,均可申报科技创新奖。

具体条件如下:

1、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并创造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在标准、科技信息、计量和环境保护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成果及其应用推广,创造社会效益。

2、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发明奖:在相关科学技术和生产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科学发明,带动该领域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经实施创造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作出贡献。

3、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优秀服务奖:为科技创新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以及提供配套支撑服务;能够聚焦优势产业,为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持续供给,推动产业做大做强。

三、申报要求

1、填写由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奖励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申报书(见附件),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的具体要求,组织和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科技创新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食品、化妆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申报科技创新奖。

3、同一技术、产品、服务等内容在同一年度只能参加科技创新奖一类奖项的评比,同一组织和个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类奖项的评比。已获得奖励的项目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一份于2020115日前报送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初审,待初审结束后再按文件要求一式三份(科技处存档1份)胶装成册,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2615391@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8857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01015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科创[2020] 10号).pdf

附件22020年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申报书模板.docx

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发明奖申报书模板.docx

2020年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服务奖申报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