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部分专利不予缴纳年费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0-08-20浏览次数:826

关于我校部分专利不予缴纳年费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通理工〔2020121号》的规定,学校对我校师生以南通理工学院或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授权的专利,学校缴纳一定年限的年费(即发明专利5年,实用新型专利3年,外观设计专利2年)。现根据文件精神,对已超过上述年限的专利,学校不再继续缴纳年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有疑异,请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在2020820~826日向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68857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附件.xls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