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十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0-06-04浏览次数:458

关于组织第十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省人才工作“五坚持五提升”和市人才工作“五个升级版”的具体要求,在全市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南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经研究,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认定人数20名。我校可推荐在校在编教职工候选人1名。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二、相关要求

推荐材料(另附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20616日前报送至所在学院(部门)进行初审,待所在学院(部门)初审结束后于2020619日前报送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安排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待推荐人员确定后,再按文件要求,准备送评材料的份数。

推荐材料应包括:

1. 《第十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书》一式4份。

2. 第十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2份。

3. 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2份。

4. 有关附件材料2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联系人:张程玥                      联系电话:6885718751892976

附件:1.南通市第十届优秀科技工作者附件.docx

2.关于开展第十届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与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www.ntkx.com/ntskxjsxh/tzgg/content/dc165fea-76e8-4189-9453-16b624b13fc8.html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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