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批教授、博士工作室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教授、博士工作室建设工作。教授、博士工作室建设采用本人申请、学院(部门)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择优立项建设。教授、博士工作室所用场所由所在学院(部门)负责安排。凡愿意申报的教授、博士均须填写《南通理工学院教授、博士工作室申请表》,于4月27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门),所在学院(部门)统筹考虑填写《南通理工学院教授、博士工作室汇总表》,签署意见并排序一并于4月29日前由学院(部门)统一将申请表交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联系人:张程玥;联系电话:68857;18751892976。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