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社科联年度课题管理办法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0-01-18浏览次数:526

 

   为推动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不断提高社科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社科联”)每年将组织开展全市年度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南通“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以优秀的科研成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二、课题指南与申报

      1.为增强课题的针对性,市社科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向高校、党校、党政部门和相关专家学者发函,征集年度课题选题,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呈请市领导圈题与命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南通市年度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发布课题申报通知。《指南》提供全市社科重点热点难点课题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供学者在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时参考。各地、各单位及学者个人可根据《指南》的选题从事专题研究。

      2.课题申报通知发布后,单位或个人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表。在通各高等院校、市各学会(研究会)、各县(市)区做好宣传发动,并做好组织申报,申报课题统一报市社科联。其他各单位及个人申报者可直接报送市社科联。

      3.市社科联重点热点难点课题分为“青蓝工程”项目、重点立项课题与和一般立项课题三类,其中,“青蓝工程”项目与重点立项课题为资助类项目,一般立项课题为立项不资助项目。所有立项课题年终均可参加优秀成果评比,市社科联将对获奖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三、课题立项与管理

      1.课题自《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我市范围内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研究能力的社科工作者;

  (2)“青蓝工程”项目,通常由一名导师及若干名中青年社科工作者组成。申报项目的导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所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一般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从事学术研究的丰富经验及指导科研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过省级以上社科项目。课题责任人即培养对象,要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一定的研究能力,一般须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在25周岁-45周岁之间(具体细则参考《“青蓝工程”实施方案》)。

  (3)申请重点课题者应具有讲师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完成过市、省级或以上社科研究项目者优先;

  (4)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或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请;

  (5)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凡承担市社科联往届立项研究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

      2.课题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市社科联设立评审专家库,届时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签订立项协议书,列入规范管理。

      3.青蓝工程项目与重点立项课题,是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实际问题,青蓝工程项目原则上每年评选3-5项,重点课题原则上每年评选20项。

  一般立项课题是对全市“五个文明”和党的建设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热点问题,每年评选立项25项左右。

  少数重大课题,经市社科联征询相关领导、专家意见,进行招标或邀标,单独立项开展研究。

  省社科联、省社科院下达的课题按照课题委托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研究。

      4.立项课题须于当年内完成,提交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

      5.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遇课题负责人变更、延长完成期限、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终止课题协议或撤项等事项,课题负责人应及时通过推荐单位向市社科联提供书面申请,市社科联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留或者提出调整意见。

      6. 研究成果凡出现以下情况,市社科联将撤销课题:有严重政治问题;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最终评审无法通过;剽窃他人成果;与申报课题研究方向不符;逾期不提交成果或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等情形。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7. 立项资助的课题立项后经费分两次拨付,签定立项协议后拨付50%,结项审批通过后拨付50%。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课题的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为“青蓝工程”与重点立项课题提供不低于10.5的配套经费,一般立项课题提供不低于1000元的课题研究经费。

   四、课题的结项

      1.课题立项后,须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社科联报送完整的研究成果,提出课题结项鉴定申请。报送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成果及《结项审批书》各2份,研究报告全文及摘要(电子版)。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评审,并作鉴定结论。

      2.“青蓝工程”项目与重点课题须按要求,提交刊登在《社科专报》和《南通发展研究报告》上的调研报告,方能结项。一般课题项目提交刊登在《社科专报》和《南通发展研究报告》上的调研报告,优先结项。

      3.南通市社科联享有结题成果的优先使用权。凡刊载于《社科专报》和《南通发展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获得市领导批示的每项奖1000元。

      4、每年年底市社科联将组织年度重点热点难点课题研究成果的评奖,其参评范围是:年内完成的立项课题或符合《指南》要求自选课题研究成果。

   五、其他

  课题研究管理工作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由市社科联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社科联办公室承担,负责课题立项的申报、管理、督查等相关工作。

  市社科联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