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2-10-05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苏教办科函〔202225号文要求,现就做好2019-2020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2019-2020年度立项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验收依据为当年项目合同和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审,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对提交验收的论文、专利等作数量限制规定;对取得原创性、突破性成果的项目,可不作量化评价指标要求。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二、验收准备材料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于2022114日前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一式1和代表性研究成果至我处初审,审核通过后,由负责人打印验收报告一式2份,先到财务处在项目经费决算表上签字盖章,然后交至我处,同时发送验收报告电子稿至指定邮箱。

三、验收方式

本次需要结题的重大项目需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验收,面上资助经费项目和面上自筹经费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会议评审验收专家组由5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通讯评审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通讯评审需提交《面上项目合同》、《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及研究成果给通讯评审专家进行评审,通讯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验收范围内的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最多延长一年),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r://info.jse.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111后工作时间),125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3.支撑材料请参照验收报告中有关附件的要求按序装订。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doc

2.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