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通市第十六届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我校教职工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 、ISBN 、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和普及成果。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且被县(市、区)以上党政机关及南通市各部委办局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2.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著作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若署名为单位集体成果,须由我校出具同意申报的证明,并指定一人作为申报者进行申报。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成果。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多卷本和连续性出版物,原则上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5.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作为一项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
6.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7.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8.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发行量应不少于3000份,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获过本奖的成果再版,不得申报参评。
10.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涉密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11.已获市厅级(含)以上奖励的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二、申报办法
1.网上申报,登录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s://shekelian.ldxx.top:8091/skps/index.html),或者通过江苏社科网(网址为:),点击进入“各市社科评奖网上申报平台”,申报平台密码:EF3C15FB,按平台提示填写申报表及相关内容。
2.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申报表》3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申报人须提交《申报表》纸质稿一式3份、成果3份(其中1份为报刊等发表的原件,另2份为复印件,如是著作需提供2份原件,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1份)及证明该项成果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等情况的材料一式3份。
3.申报人登陆南通社科网(http://www.ntskw.cn/)下载“申报材料封签”,按备注说明张贴在文件袋封面。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2022年6月14日~7月1日,纸质初稿材料于7月2日前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初审,最终稿截止时间为7月6日。
四、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和社科普及等17个学科。申报人请准确选择学科,填写申报内容。
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宣传阐释马克思主义、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普及读物。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类申报。
五、有关说明
1.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总数12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
附件:1.南通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封签.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2年6月16日